close

  社會評談
  六旬老太崔某悉心照顧癱瘓丈夫,15年不離不棄。因長期過度勞累,崔某身患多種疾病,喪失了繼續照顧丈夫的能力。為不拖累兒女,今年3月,崔某選擇勒死已成植物人的丈夫並割腕自殺。後崔某經搶救脫險。案發後,市檢察院第三分院為是否起訴崔某召開聽證會聽取多方意見。最終,檢方於今年11月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崔某提起公訴。(12月3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幸福的人總是相似的,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。照顧癱瘓老伴10餘載,為不拖累兒女殺夫是一齣人倫慘劇。事已至此,寬泛的譴責老太已難以輓回悲劇。相較於必然來臨的法律結局,我們更該思考的是,“不拖累兒女殺夫”的悲劇能不能避免,傳統倫理關係能否為罹患重病的老人提供抗壓的底氣。
  “不拖累兒女殺夫”誠然是一個個案,但這種類似的情緒卻並不罕見。在類似重病情況下,老人基於對子女的愛選擇放棄是一個極端。子女畏懼久病難醫則是另一個極端。今年8月《新民晚報》曾報道,上海六旬男子照顧九旬病母生怨念將其殺死。在某種程度上,打敗這些人的並不僅僅是經濟壓力,而是久病服侍的痛楚,倫理關係的扭曲。
  究竟怎樣的家庭關係才是正常的家庭關係,哺育與反哺之間該遵循怎樣的平衡。為子女操勞一生乃至放棄重病的老伴免除子女負擔。極端的愛背後的畸形,警示我們務必重新思考家庭的價值以及生命的內涵。父母養育子女,子女照顧父母,本就無所謂負擔與否,而是一種溫暖的體現。如果僅僅糾結於久病服侍的痛楚,就要採取如此極端的行為,那未嘗不是一種對人生價值的顛覆。畢竟,人活一世,活的就是溫情。沒有了這些,還有何意義?
  “不拖累兒女殺夫”是怎樣的悲劇?它是一個普通家庭抗擊疾病的孱弱體現,也是人倫關係的危機。囿於經濟壓力,久病難醫的困窘,服侍老人誠然艱辛,但這種艱辛不至於放大成一齣生命悲劇。老人對老伴生命的放棄,可以說是對子女的關心,但又何嘗不是她自身對家庭關係理解的偏失。而更重要的是,這種理解偏失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種社會現象。把握不清家庭關係內涵與外延的人們或者如極端人士不管不顧父母,或者像“不拖累兒女殺夫”的老人一樣,過於替子女擔憂。其實,說到底,家庭關係是一種共同承擔,不論前面有怎樣的風雨,盡最大能力而不是抽刀轉向自身,樂觀豁達而不是過於憂慮,才能盡可能地避免悲劇,增強家庭抗擊風險的心理承受能力。
  □晚報評論員 楊興東
  (原標題:反思“不拖累兒女殺夫”應正視家庭關係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p05apdds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